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亥時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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亥時見

林怡看著地上的張小寶,笑著道:“哎呀,同桌你放著好端端的凳子不坐,怎麽偏偏在地上坐著?周圍這麽多同學看著呢。”

張小寶怒瞪著站起來,猛地朝林怡撲去。

“你們在幹什麽?”一個老沈威嚴的聲音響徹學堂。

眼瞅著快肢體接觸的兩人,迅速收了手,各自站好。

老夫子看向林怡,板著臉道:“昨日叫你抄的詩,抄得如何了?”

“學生已經抄寫完畢。”林怡將作業奉上,“請先生檢查。”

“抄完了?”老夫子略吃驚。昨日回去後,他就想著自己罰她抄寫一百遍是否太重了?在坐的學生哪個不是達官貴族之子,個個紈絝子弟,有幾個是安心來學習的?平日裏他也就睜只眼閉只眼地權當沒看見,只是昨日他實在太氣憤了,情急之下就脫口而出“一百遍”。後來想想,她能抄多少算多少,若是沒抄完,他也不會多加追究。

老夫子接過林怡的功課看了看,滿意地點了點頭,語氣緩和道:“這次全部抄寫正確,回去坐著吧。”

林怡挑眉地看著張小寶。

“有什麽可得意的,照著書本上抄詩這麽簡單的事兒誰不會?”張小寶別扭道,“別以為剛才這事兒就這麽算了!”

林怡裝作無辜道:“怎麽,你還想討回來嗎?我可什麽都沒做,只是坐久了突然想站起來活動一下而已。你自己霸占了整張椅子,莫名其妙摔了,還怪我?講不講道理的?”

張小寶怒目而視,猛地移動了座下的凳子,凳子另一端,猝不及防的林怡一個重心不穩,差點向後倒去,幸好晃了晃後及時穩住了身子。

林怡長舒一口氣,心有餘悸的拍了拍胸脯,沈思一番,心生一記,沖張小寶道:“怎麽,不服氣?要不,我倆一對一單挑?不準帶上你哥,你也知道你和你哥根本打不贏我大哥。現在,我給你個機會。我不帶上我大哥,你也別帶上你哥,就我和你兩個人,怎樣?”

見張小寶有些猶豫,林怡挑釁道:“怎麽,怕了?你不敢?”

“誰怕了?不帶我哥就不帶我哥,到時你可別哭喊著求饒,我可不會手下留情。”張小寶被林怡一激,不服氣道。

林怡不容她反悔,立馬道:“那好,等我做完功課,今日亥時在東郊的五裏坡約見。自己一個人單獨前來,誰不來誰膽小鬼。”

張小寶想著亥時有點太晚了,但依舊不服輸咬牙道:“來就來,誰怕誰?”

“那就這麽說定了,今晚亥時見,到時我讓你嘗嘗我的厲害。”林怡最後還不忘故意放狠話道。

……

課堂上的林怡,總是忍不住出神,實在是這古文乏味而無趣,十成十的枯燥。

老夫子停下話來,掃視一圈,最後將犀利的眼神停到仰頭望著房梁的林怡身上:“林怡,你來朗誦一下這幾句。”

被點名的林怡突然聽見有人叫自己的名字,猛地回過神來,呆楞地看著老夫子,磨磨蹭蹭地站起來。叫她朗誦?她根本沒聽,怎麽知道老夫子講哪兒來了?

林怡慌慌張張地向左邊張小寶的書本看去,可是這丫的!一見她看過來,忙用手臂嚴嚴實實捂住書本,根本不讓她看。林怡無奈只好轉變方向,朝隔著過道的右邊桌面看去。可是距離太遠了,看不真切到底是多少頁。

如臨大敵的林怡低著頭,支支吾吾半天也支出個所以然來。心想完蛋了。但就在這時,坐在前座的宋逸之,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的,側過身子露出了書本內容。

林怡驚喜地看著那書上的頁碼,馬上將自己的書本翻到該頁:“資父事君,曰嚴與敬。孝當竭力,忠則盡命……”

讀完坐下的林怡瞪了一眼張小寶,小氣鬼!幸好她當時機靈,無意中瞟到了宋逸之的書本。

老夫子見她正確讀出了,也不好再多說什麽,若無其事地接著一板一眼講解其含義。

然而沒人註意到,林怡前方的宋逸之聽見她開始朗讀時,不動聲色地正了正身子,將一側的書本悄悄移回到身體正前方。

……

下午放學,林怡自然一路跟著宋逸之直接回到了他的院子裏。

宋逸之一回到屋就到書桌旁寫功課,林怡今日並沒有再被罰抄一百遍詩,所以根本就不著急做作業,連書包都沒打開來。

對了,那一百遍詩!

“三哥,昨日是你幫我抄寫完那剩餘的一百遍詩的吧?”坐在一側的林怡歪著頭,甜甜地問道。

宋逸之佯裝沒聽見。

但某人不依不饒道:“是吧,三哥?”

宋逸之只好淡淡啟唇道:“不是。”

嘖嘖,這人還不承認,裝一副傲高樣。

“三哥,你說不是你寫的,那會是誰呢?”林怡裝作一副苦惱的樣子。

“不知道。”

“昨晚我的課業一直在三哥這兒,如果既不是三哥幫我寫的,更不會是三哥院裏的下人幫我寫的,那便只有一個真相了。”林怡頓了頓,驚慌道:“三哥,你屋裏進了賊人!不行,我得馬上去告訴父親母親。”

說著就要站起來,朝屋外跑去。

“是我寫的。”宋逸之無奈,沈沈開口道。

“真是三哥寫的,三哥剛才為什麽不承認呢?”

看吧,這人做好事還不讓人家知道,豈不是很虧。如果她自己做了啥好事兒,她定得敲鑼打鼓地通知對方是自己做的。做好事不留名?那將毫無意義。

宋逸之:“……”

一向討厭她的宋逸之,居然還會幫她抄寫未完成的功課?思來想去,林怡覺得他大概是因為收了那支筆的緣故吧。看來那筆雖然貴是貴,但是送得一點都沒錯。

她朝宋逸之手中的筆看去,不是她送的那一支:“咦,三哥你怎麽沒用我昨天送你的那支筆?”

難不成他想把它拿來當擺設,並不準備用它來寫字!簡直暴殄天物。

宋逸之停頓了一會兒,平靜開口道:“丟了。”

“丟了?”林怡張大嘴,不敢置信:“怎麽會丟了?你把它丟哪兒了?我去把它找回來!”

這個敗家子!十大十兩銀子就被他這麽丟了!不是他的銀子,他一點都不心疼的啊,說丟就丟!

宋逸之看著她這副著急的模樣,不緊不慢地解釋道:“今早我將其帶去學堂,結果到學堂的時候一看,發現它不見了,大約是在路上就掉了吧,找不回來了。”

“你好端端的把它帶去學堂幹嘛!當時你丟了,怎麽沒有跟我說呢?要是說了,我們馬上原路返回去尋找,就有可能找得回來!”林怡氣道。

昨天才買,今天就丟了!丟三拉四,怎麽沒把他這人給丟了?真是氣到腦仁疼。

林怡被旁邊那人給直盯得回了神。她剛才指定是氣糊塗了,竟然敢跟宋逸之生氣,多大的膽子吶。

臉上立馬堆滿笑容:“這筆既然已經送給了三哥,就是三哥的了。三哥丟了就丟了吧,沒關系,大不了,怡兒下次再送你就是了。”

哪有下次?她已經沒錢了。

“不用再送了,這筆太過昂貴。”

沒想到宋逸之還是蠻善解人意的。

宋逸之頓了頓,繼續道:“十兩銀子,普通百姓家都可以過上好幾個月了。”

呸,她收回剛才的話。原來是嫌她鋪張浪費、奢侈!也不想想,她這都是為了誰?你以為她舍得?你以為她十兩銀子隨手揮霍,不帶眨眼的?

剛壓下去的那團火又噌地一下冒了上來,深吸一口氣,心中默念:他是男主,他是男主……

好不容易平息下來,她決定還是別說話了,自己做功課吧,免得再被氣著。

宋逸之悄悄地往旁邊瞥了一眼,眉頭緊蹙,怎麽就會有人把字寫得這麽醜陋?

搖了搖頭,實在看不下去,出聲道:“筆不是這樣握的。大拇指內側按住筆桿,食指由外向裏壓住筆桿,中指鉤住筆桿,無名指要用指甲緊貼著筆桿,手心要虛空。”

啥?林怡茫然地看著他。

“你看我是怎麽握筆的?”宋逸之將握筆的右手擡起扭動手腕,為方便林怡觀察。

林怡迷迷糊糊地照著他握筆的姿勢,依葫蘆畫瓢移動握筆的手指:“這樣?”

“不對。”宋逸之看著她握筆的手,“食指和無名指錯了。”

“錯了?”林怡又重新握了握筆,“現在呢?”

“還是不對。”

“這次總對了吧?”

“依舊是錯的。”

林怡用回自己的握拳拿筆大法,低頭在宣紙上繼續完成課業,不耐煩道:“你管我握筆的姿勢作甚,我愛怎麽握就怎麽握唄,只要能寫字不就行了。”

這人未免管得太寬。

“你那寫的能叫字嗎?”宋逸之看了一眼,馬上移開,仿佛多看一秒便汙了自己的眼睛,嫌棄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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